2019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执行。
其中评选基本条件:
二、院系推荐名额:2019年学校分配给校部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1名,硕士18名。经管学院推荐名额为博士生不超过1名,硕士生不超过2名(如推荐2名需排序)。每名参评学生须按学籍所在院系进行申报和评选。
三、学生书面材料准备
1.申报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评审情况”、“研究所意见”均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
2.申报学生填写《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附件3)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1.材料提交
10月17日12点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0份)、《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10份)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文件提交至学生事务中心7号楼H306室王老师处,联系电话:82680804,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juanwang@ucas.ac.cn(邮件标题:姓名+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
证明材料:
③在学期间成绩单
④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⑤在学期间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⑥在学期间参加公共服务情况证明
10月18日(周五)学生事务中心对申报学生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院系答辩安排
10月21日(下周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安排时间)统一采用答辩、会评并票决的形式进行,当场公布院系推荐名单。申报学生需准备5分钟的答辩PPT,介绍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获得的荣誉奖励等。
3.10月25日前学院将推荐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材料报送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参加初评。
4.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初评,于2019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初评和公示工作。
5.公示结束后,院系根据初评结果完成网上审核。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结果将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到学生处。
五、系统数据提交
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各院系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通过系统完成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请院系管理老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点击国家奖学金项目的“审核”,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提交。之后,再点击“导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生成《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填写经办人等信息后,打印盖章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集中报学生处。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院系积极鼓励、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好校部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院系以会评形式组织国家奖学金初评,初评结果不是最终结果,校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还将进行差额评审。
2.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和公平。评审结果当场公布,并通知到学生。
附件包含内容: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
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生事务中心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