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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录取学生申请提前入住”及“联合培养学生申请住宿”的审批及办理流程

  • 日期:2019-01-02

一、院系拟录取的要求提前入住的学生
1、提出申请:拟入住学生本人填写《公寓入住申请签批单》(附身份证复印件),由导师及院系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并明确住宿费如何支付)后报学生处。
2、资格审批:招生办公室以招生系统数据或学生处以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判定申请人已由我校正式录取并签署审批意见后转相关校区管理办公室。
3、入住审批:校区管理办公室通知院系,院系在公寓系统提出入住申请,相关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根据资源情况给予安排。如果没有床位,申请人需排队等待。
4、入住办理:申请人根据床位安排办理正式入住手续。
注:研究所已录取但要求提前入住的事宜,沿用老办法办理,即:研究所向校区提交提前入住名单,校区从学籍库中核实该生信息,研究所利用自有的床位安排住宿。
 

二、法人单位之间签署协议的联合培养学生
1、提出申请:拟入住学生本人填写《公寓入住申请签批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人单位签署协议的复印件,由导师及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并明确住宿费如何支付)后报相关校区管理办公室。
2、床位安排:此类学生入住仅可占用本所额定床位内资源,国科大不再为其另行增加床位。
3、校区审批: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提交资料审批。住宿时间不得超过联合培养期限。
4、入住办理:校区管理办公室通知研究所,研究所在公寓系统提出入住申请,申请人根据床位安排办理正式入住手续。
 

三、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分别由学生处(提前入住的学生)、校区管理办公室(联合培养的学生)受理后,报各自的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区管理办公室依据校领导的审批及资源情况落实安排。

本流程的解释权归总务部、学生处。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寓入住申请签批单(院系用)(点击下载
2.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寓入住申请签批单(研究所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