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在校生:
2019-2020学年即将结束,现对集中教学学生开展学年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评定目的
学生总结一年的思想、学习、科研和生活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阶段科研、学位论文等工作打好基础,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学年评定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及综合素质表现情况: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修养;团队精神;公益服务及社会工作。
2.专业学习情况:学习目的、态度、学风及成绩,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方面的提高情况;
3.遵纪守法,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文明礼貌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情况;参加学校及院系学生文体活动情况。
三、学年评定的流程
1.学生自评(6月18日——6月27日)
学生(包括联合培养学籍不在国科大的学生)登录“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学籍管理”的“档案管理”模块 ,点击“填写”,选择《学年评定表(E1)》按照要求将规定的项目填写完整。
如系统有问题,请联系网络中心88256622。
2.班级评定(6月28日—7月5日)
班主任在充分征求本班同学的意见后,形成对每名同学的综合评定评语,并登录“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填写班级及院系评语。
3.打印、存档
班级评语填写完毕后,班主任进行打印、装订并签名,待恢复办公后交学生事务中心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学生事务中心将学生学年评定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集中教学研究所学生学年评定表将分别寄往各所教育干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学年评定工作应着重于肯定成绩,鼓励进步,学生表现突出的事例,在学年评定中要有明确反映;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团或行政处分者,也要有所反映。
2.班级对学生评语要准确,要反映出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不能流于形式、千篇一律。
学生处
经管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0年6月19日